7.1.07

Meeting Jimmy Douglas


【由左至右: Cristina Noble, Jimmy Douglas, Aimee de Heeren, and Aline, Countess de Romanones in Palm Beach】


與Jimmy Douglas第一次會面在Café de Flore, 他剛結束Brasserie Lipp的生蠔大餐. 遠遠的看見兩個老頭牽著一隻狗, 我就想是他沒錯.

金先生與他相識在2002年, 那年他在學校幫Model拍照, 然後這位Jimmy先生追著其中的一個男模跑, 而這位男模與金先生同居了三個月, 拐跑了他的支票本後消失無蹤. 這位男模後來又與金先生的另一個巴基斯坦富商朋友勾搭上, 與其說他是男模, 不如說他是應召男郎好些.

“The Beautiful Fall“一書裡我偶然看到Jimmy Douglas的名字, 書裡稱他是“巴黎的社交菁英“, 其實說的很對, 因為除了社交之外, 也實在看不出他有什麼其他的能力. 戰後從美國來到巴黎, Rue de Bac的公寓裡據說有Diana Vreeland來作客, 講著講著我實在很想見他一面. 我想這應該是我來巴黎的目的之一: 追逐50年代的黑白巴黎印象, 最後發現這種氛圍早已消失殆盡. 葬送在太多的觀光客, 和太多的速食娛樂裡.

“現在的人越來越沒有智慧, 也越來越不有趣了“這是當晚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 沒有付款的壓力我們狂點了龍蝦沙拉, 鮭魚和鵝肝醬, 這也是我頭一次看到Flore的侍者, 出門前不是送上白眼而是跟你微笑握手. 我一直在想原來這樣子叫做上流社會, 這種揮金如土的氣勢, 和衣服上的翡翠袖口, 是年輕一輩怎麼樣也學不來的.

最後附上New York Social Diary裡關於他的訪問, Aimee de Heeren的帽子和大衣正是我來巴黎的原因. 我了解來的目的卻達不成這樣的目標, 也許才讓我一直原地打轉吧.

【點我去New York Social Diary】

1 comment:

  1. 貴婦,你blogger這邊的文章好好看!!
    wretch也不賴啦,不過風格不同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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